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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新任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集体谈话会召开

时间:2024-06-17 10:09:05    来源: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作者:

    6月13日,市直单位新任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集体谈话会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滢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从严落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克松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逻辑严密、科学系统,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组(党委)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科学布局、价值追求、重点任务,把“十三个坚持”转化为具体举措、具体任务、具体抓手,落实到党建工作的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一项一项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

会议强调,党组(党委)书记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齐心协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把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要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党支部,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领带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委巡察、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调研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持续用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

会议要求,党组(党委)书记要坚持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协作,推动形成团结民主、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抓改革、促发展、谋创新,主动谋、主动学、主动干。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着力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调整优化政策举措和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永葆清正廉洁本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