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挂职期满干部总结鉴定及考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09:07:01 来源: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作者: 点击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关于安排2017年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十组通〔2017〕34号)和《关于安排2018年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十组通〔2018〕33号)文件要求,2017年由市委组织部集中选派挂职时间为2年、2018年由市委组织部集中选派挂职时间为1年的市域范围交流挂职干部,到2019年8月挂职期满。现就做好挂职期满干部总结鉴定及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挂职总结鉴定。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挂职干部对挂职期间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并由各挂职单位作出鉴定。
二、按时做好挂职期满考察。挂职干部派出单位要主动与挂职干部接收单位联系,对派出的挂职干部进行考察,挂职期满考察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派出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挂职干部的《十堰市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接收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及考察材料报十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备案,同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三、严肃挂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挂职工作纪律,干部挂职期满后做好工作交接,于8月底前返回原单位工作。对逾期未返回的,暂停派出和接收单位挂职干部选派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派出单位根据干部挂职期间现实表现和在原单位的工作及任职情况,统筹考虑返回后工作安排。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