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才政策集锦
时间:2022-01-27 11:36:07 来源:市委人才办 作者:
1.薪酬待遇怎么样?
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
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急需紧缺和特殊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实行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制。
驻市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由企业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本人协商确定。
对引进特殊人才的薪酬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确定。
2.有没有“人才津贴”?
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管理岗位工作的,分别享受管理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驻市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企业将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
对引进的特殊人才,一事一议确定。
3.我们来了住哪里?
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提供了140㎡以内、100㎡以内的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后,博士研究生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承租的住房,硕士研究生可按80%购买承租的住房;
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承租70㎡以内的人才公寓一套,承租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90%购买承租的住房。
4.还是买不起房怎么办?
别担心,还有公积金贷款。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50万元。
5.我们想来创业,有什么政策?
在校或毕业5年内创业的,咱们会给予5万—50万元无偿扶持,5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
初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每年3600元以内的场租补贴,连发3年,还有3年内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的税收减免。
6.毕业超过5年,还有创业政策吗?
只要是来十堰创办、领办企业的,政府会给予100万—3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
如果入选了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还会有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还有10万元—300万元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补,最高100万元奖励的国家科研项目奖励、50万元的省级科研项目奖励。
7.有什么医疗保障?
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保险;
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定点三甲医院优质医疗服务,每年给予定期补贴体检,并建立健康服务档案。
8.能不能办理落户?
博士、硕士研究生凭毕业证可申请落户,公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可随迁,享受本市市民各项待遇。
9.有没有配偶安置的政策?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随调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根据市、区空编情况,按照人岗相宜原则限时办理。
属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在职在岗人员,由市国资委牵头,根据随迁安置对象原单位性质、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及个人意愿等协调安排到国有企业。
属其他身份的,根据随迁安置对象就业履历及个人条件,由市人社局、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
10.子女入学有什么政策?
为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优先办理,不受户籍限制。